《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和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集意见 | |||
| |||
《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居民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和补缴土地出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国土资发〔2014〕2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拟继续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3-2771642传真:0533-2771637
邮箱:tdlykzb@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
附件:《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和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0日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