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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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和省里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和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等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市发改委代市政府起草了《淄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管理暂行办法,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孙启荣、邵俊达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2709、3161197(传真) 电子邮箱:xinyongzibo@163.com 附件: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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