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17-09-28 19:04:14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区县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  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919-108      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山东永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到小清河内,非法处置固废,粉尘污染严重,排放刺激性气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桓台县大气、水、固废       山东永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为酚醛树脂,环评手续齐全。
          1.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低浓度甲醛溶液由淄博齐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用于液体甲醛再生产。
        2.该项目固废为烟气湿法处理后产生的煤灰,全部外运制砖。且煤灰堆场已采用钢结构三面封闭,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3.该项目生产原料苯酚、多聚甲醛具有刺激性气味,2015年该公司在储罐和反应釜安装了活性炭吸收装置,异味问题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工艺不够先进,在生产过程中仍有异味,情况属实。
        4.经梳理,收到关于该问题投诉1例,已予以答复并整改。
责令
    改正
      1.责令企业10月20日前安装光氧净化装置,对可能产生刺激性气味的工序进行处理。
        2.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防止设备、管道跑冒滴漏。
          3.责令荆家镇政府、县环保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

2919-114    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商业综合体项目楼上的空调机组噪声扰民。张店区噪声      该商业综合体项目楼有1个空调机组,系红糖果量贩式KTV和平路店使用,共有2个电机,均年久老化,噪声明显,存在扰民现象。责令
    改正
      1.责令该店停用空调机组,更换电机,并建设空调机组隔音房。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待验收后再进行启用。
        2.责成和平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3919-169      淄博市桓台县“仁丰纸业”无手续经营,排放刺鼻气体,固废处置不当,偷排污水,污染环境。桓台县大气、水、固废      1.山东仁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瓦楞纸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特种材料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经试生产,目前正在等待验收,不存在无手续经营问题。
          2.在生产高强度瓦楞原纸过程中需添加蒸煮后的淀粉,淀粉在蒸煮过程中产生异味。经监测,东、西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但仍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3.企业固废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按照环评要求掺入煤中送锅炉焚烧。
        4.公司生产废水排入县污水管网,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
责令
    改正
      1.责令企业对淀粉蒸煮工序进一步改进工艺,10月底前安装异味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异味排放。
          2.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处置污泥,做好污泥综合利用工作。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切实规范企业生产。

4919-175    淄博市周村区赵家村李某某违建养殖场,垃圾遍地,臭味很重,粪便随意堆积,犬吠声扰民。周村区大气、垃圾、噪声      养殖场为赵家社区马鞍山上的一处院落,房屋系看护房。2017年8月10日和8月30日巡查时发现其擅自改变看护房使用用途,且看护房未办理相关手续,另外,该院落北侧李某承包的果园内,养有7只狗,存在扰民问题,丝绸路办事处已责令其进行了整改,对粪便、垃圾、犬只全部清理,院落异味已清除,该处看护房及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
        2017年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处看护房及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并无养殖痕迹,未发现垃圾遍地、臭味很重、粪便随便堆积和犬吠声扰民情况。
关停
    取缔、其他
    1.现场检查时看护房及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
          2.由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安排包村干部、环保网格员对此处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3.由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对辖区进行全覆盖检查,不定期巡查,发现环境违法、扰民情况,立即处理处置到位。

5919-176      淄博市“齐峰造纸厂(欧木纸业)”非法处置危废;临淄“广信纸业”直排污水、污泥、刺鼻异味气体;淄川“科鸿工贸公司造纸厂”直排污水、污泥、刺鼻异味气体;“圣泉纸业”污水处理不达标;淄川“北旺造纸厂”直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北山黑山包装厂”直排污水、污泥、刺鼻异味气体;“王村造纸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泥。
固废、水、大气      1.淄川科鸿工贸公司造纸厂污水处理池未落实蓬盖措施,存在轻微异味。该企业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其余废水达标后排至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做深度处理。该企业产生的工艺浆渣及沉淀物,大部分回用,少部分由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处理后再利用。
          2.淄博圣泉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经排查,淄博市无“北旺造纸厂”和“北山黑山包装厂”,淄川龙泉镇北旺村和经开区北旺村均无造纸项目。
          4.欧木纸业为山东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机油委托处置合同,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浆渣属一般固废,由朱台热力有限公司锅炉焚烧。因运输方式是使用三轮车,可能被群众误认为是非法处置废物。
          5.淄博广信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排入北金集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原用于制作纸板,2017年8月17日纸板生产设施拆除后,污泥暂存于车间内,现共有约1500吨,未发现直排问题。但相关部门在前期巡查时,发现企业在造纸烘干工序和污水处理站两处存在异味。
          6.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箱板纸生产加工,现有生产项目为扩产7万吨/年板纸生产项目(1993年审批,1996年验收)。为治理异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三级喷淋吸收处理设施,经检测,污水处理站异味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建设了污泥专用储存场地,并与滨州市格瑞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按规范要求转移处置。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管理不到位,1600和2600抄纸车间内地面纸浆堆积,有异味产生;二是制浆车间顶棚破损,封闭不严;三是污泥处理站纸浆回收工序因工人操作不当,存在回收纸浆喷溅情况。
责令
    改正、停产整治
      1.责令科鸿工贸公司对污水处理池进行蓬盖,加装异味吸收装置,10月10日前完成。
          2.广信纸业整改方案已于8月份制定,临淄区责令其加快整改进度,于10月底前整改到位。
        3.责令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责令该公司对车间异味问题、车间封闭问题和污水处理站喷溅纸浆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全面规范环境管理。

6919-178      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永邦锆业”排放粉尘、噪声、有毒气体,向山泉路西侧泄洪水沟直排污水。张店区水、大气、噪声      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16日停产至今。
          1.粉尘和噪声问题前期反映过,张店区已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颗粒超标罚50万元,噪声超标罚2万元,未安装环保设施罚3万元,新增生产设备罚0.35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企业已经整改完毕,正等待验收。
          2.经现场检查,该企业自8月16日停产至今,无排放粉尘、噪声、有毒气体现象。
          3.经实地查看,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经沉淀循环池过滤后循环使用,并不向厂区外排放。其厂区内员工生活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停产
    整治
      1.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待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张店环保分局加强巡查,杜绝企业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7919-179      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辰龙集团南邻的“淄博润安化工公司”夜间违法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桓台县大气、其他      淄博润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1,1,1-三甲氧基乙烷,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于2015年进行停产技改,技改完成后,于2017年5月24日至28日,对设备进行未投料试压。因没有市场订单,自2017年5月29日停产至今。现场查看,厂区内无生产原料及产品,无生产迹象。
        未收到过关于企业夜间违法生产的举报投诉。



8919-182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舒然家园院内存在违建、垃圾乱堆、非法养殖、非法焚烧废旧塑料,污染环境。张店区垃圾、固废、其他      1.违建问题:舒然家园小区院内5号、6号楼存在2处违章搭建。
        2.垃圾问题:21号楼西侧存在垃圾乱堆现象。
        3.非法养殖、非法焚烧废旧塑料问题:未发现。
关停
    取缔、责令
    改正
    1.对违章搭建进行拆除。
        2.责成学府花园居委会将垃圾清理完毕,已于当日完成。

9919-184    淄博市傅家镇傅家村孙某某的减速机生产厂露天喷漆,污染环境。张店区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减速机厂为淄博搪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其生产过程中无喷漆工序,生产现场未发现喷漆行为。


10919-185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南的“淑英耐火材料厂”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拆除。周村区生态      周村区淑英耐火材料厂于2014年11月建成投产(因生产技术提升改造,已于2017年8月19日停产),年产48000吨焦宝石项目经环保审批备案。现正按照要求进行还原法脱硝改造。其上料、筛分、下料、拣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装车、卸窑等无组织粉尘采用雾炮喷淋降尘;产品、原料存放在物料大棚内,厂区硬化并建有洒水降尘设施,运输车辆出入经过冲洗平台。
          该企业在前期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操作失误或管理问题造成粉尘泄露,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
    改正
      1.责令淑英耐火材料厂对原料、产品进行密闭存放,并严控运输环节扬尘问题。
          2.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该厂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粉尘、噪声等达标排放。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处置到位。

11919-186      淄博市张店区重庆路钱裕园小区C区停车场出入口处的摩托车维修点排放噪声、刺鼻异味气体、废机油,污染环境。张店区大气、噪声      该维修点存在噪声、废机油异味现象,无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关停
    取缔
      依据《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成马尚镇政府将该维修点予以取缔,并已于9月22日将门头牌匾拆除完毕。
12919-189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前芦台村有一小型加工厂,无手续。该村有两家养猪场,污水随意乱排,气味刺鼻。淄川区大气、水、其他      1.经查,该加工厂为川东机械加工厂,已列入“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属于关停取缔类。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反映的两家养猪场位于寨里镇葫芦台村村东,均属于适养区。一家为养殖户赵某峰,位于村庄边缘,现存栏近200头,新建有储粪棚、污水存储池,但污水沟未密闭,养殖异味较大。第二家为养殖户赵某刚,距离村庄100米以上,现存栏70余头,新建有粪便储存池,但污水沟未密闭,养殖环境较差,异味较大。
关停
    取缔、责令
    改正
    1.对川东机械加工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对赵加峰养殖户养猪场依法予以关停,10月20日前完成。在未关停期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消除异味,防止污水外排,及时清理清运粪污,定期清扫猪舍卫生,最大限度减少异味产生。
        3.责令赵文刚养殖户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储粪棚及污水存储池,密闭污水沟,10月10日前完成;提升改造期间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消除异味,最大限度减少异味产生。

13919-196      淄博市桓台县东龙村,2016年济青高铁占用村里房屋,垃圾至今未清理。村领导向项目方要完清理费后,未对垃圾进行清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桓台县垃圾、其他      1.龙东村为配合济青高铁建设,于2016年4月拆除66户房舍。济青高铁建设指挥部同个体物业公司签订清运垃圾协议,负责对产生的垃圾统一处置。物业公司自2016年4月开始清运垃圾至2016年6月25日,全部清运完毕。后期,济青高铁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部分村民的生活垃圾堆放到此处,龙东村委未及时清运;2017年8月31日,垃圾已清理完毕。
          2.县投诉中心曾收到关于该问题投诉2例,均予以答复,不存在一直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其他    1.督促济青高铁施工方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垃圾私拉乱倒,杜绝产生垃圾堆场。

14919-197      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亨泰花园小区门口路面不平,积水严重;小区东面的广场舞音响噪声扰民。张店区噪声、其他      1.小区门口存在地面不平、雨天小面积积水问题。
        2.该处目前无广场舞活动。
责令
    改正
    1.由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小区门口路面进行修复,9月30日前完成。
        2.加强巡查,防止广场舞噪声扰民现象。

15919-244      淄博市张店区重庆路(人民路至光华路)段、理工大学北门北侧路西,有多家餐饮店直排油烟、垃圾、刺鼻异味气体;有宾馆直排污水、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张店区油烟、垃圾、大气、噪声、水      1.该处有餐饮店24家,宾馆3家,属沿街商业楼。其中有3家未营业,其余21家均有营业执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或食品经营实名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均无环评手续。
          2.21家正常营业餐饮店中20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存在日常维护不及时现象;1家经营火锅,无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垃圾存放点有垃圾外溢及异味现象。
          3.该处3家宾馆,排水系统已接入地下污水管网,无污水直排现象,未发现噪音现象。
责令
    改正
      1.责令21家餐饮店限期整改,9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并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规范清理。逾期未整改到位,责令其停业整顿。
        2.责成马尚镇将该处垃圾清理,现已完成。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5件,截至2017年9月28日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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