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003/2018-00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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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政字〔201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指导和规范土地整治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4号)和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要求,编制完成了《淄博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为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 《规划》是全市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依据。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领导,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各区县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加快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将《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逐级分解下达,落实到位,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实施情况负总责,《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预期性指标要力争实现。 三、健全制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各区县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实施动态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淄博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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